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6-26 10:26:37 浏览次数:3020 [关闭此页 打印此页]
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市2015年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宁职称办[2015]15号)、《关于印发[2015年南京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活动时间表]的通知》(宁职称办[2015]1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中心代理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包括三资、改制、民营、其它无主管单位),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职称受理范围
1、江苏省南京市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
2、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
3、南京市机电(机械与电子信息)工程社会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
4、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初定(其中包含政工职称系列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三、职称评审条件
1、中高级职称评审
建设专业中高级、机电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可在“南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首页“政策法规”栏目中查阅:
(1)《江苏省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0]9号)。
(2)《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办2014[27]号)。
(3)《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宁职称办2014[4]号)。
(4)《南京市机械、轻工、纺织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办2014[29]号)。
2、职称初定
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与岗位一致且满足以下条件的申报人员可办理专业技术资格初定。
(1)中专毕业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资格。
(2)大专毕业满三年或本科毕业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资格。
(3)硕士毕业满三年或博士毕业当年可初定中级资格。
四、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先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网上缴费后到职称申报受理点提交相应的职称申报书面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人员登陆南京人事人才网www.njrsrc.com或者南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om,选择“职称申报(网上申报)”点击“我要初定职称”或“我要申报中、高级”。
2、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上传规定标准的个人电子照片,等待照片网上审核,照片审核不超过2个工作日。
3、申报人员通过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职称网,查看本人的审核状态。照片审核通过后,点击“网上支付”,根据提示完成网上缴费。
4、网上缴费完成后,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申报材料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电话:83151883)一楼18号窗口或河西人才市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1栋2楼,电话:87775034)进行资格复审(中、高级申报人员材料递送时间为每年的6-8月)。
五、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职称初定申报人员在填写申报信息中“单位归属”一栏请选择“产业集团、民营单位”。
(2)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在填写申报信息中“职称主管部门”一栏请选择“市人才服务中心”。
(3)上传个人电子照片请使用统一电子证件照片(宽x高=34mmX45mm)。
(4)职称申报材料退回可以选择“通过邮寄”(费用自理)或者“柜台自取”两种方式。选择邮寄的申报人员请填写准确的邮寄地址、邮编,并确保网上填写的手机号码能够保持畅通。
2、申报专业分类要求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照以下专业分类,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认真填写《中、高级职称申报封面》(可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om进行下载)并粘贴在申报材料袋封面。具体分类如下:
(1)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分类:结构、给排水、道路桥梁、城市燃气、暖通(供热通风与空调 )、建筑电气、园林、工程造价(预决算)、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工程管理 (施工管理) 、建筑装饰、混凝土、测绘、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环境工程(限报中级)、勘察(岩土)(不含建筑设计、城市规划)。
(2)电子信息专业分类:计算机软件、通信广播电视、电子设备、仪器仪表、质量管理、技术管理。
(3)机械专业分类 :机械制造、电气工程(电子)、技术管理。
(4)网上申报中“所从事专业”一栏所选专业应与书面申报材料封面所选专业相一致,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材料要完全一致。
3、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均须按照要求签署诚信承诺(职称申报表上),确保申报人本人所提交的学历资历、证明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真实可信。
(2)申报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并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3)申报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含现申报单位)为其累积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清单。
(4)凡申报评审条件中要求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申报人员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5)书面申报材料均需按统一的要求进行装订(具体详见申报材料清单附件)。
(6)民营、改制、“三资”等无主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分册中所提供的书面材料均使用经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相关原件在报送窗口时由工作人员审核后现场退还申报人员。
4、申报年限计算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年限截止到2015年年底。
(2)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限截止到2014年年底。
(3)申报评审条件中要求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时间截止到2014年年底。
(4)继续教育验证、职称计算机取得时间截止到递送评审材料前。
5、继续教育时限要求
(1)申报中级职称须满足本专业40个继续教育学时,其中含20个公共课学时。
(2)申报高级职称须满足本专业144个学时,其中含20个公共课学时。
(3)中高级职称申报继续教育学时均须网上验证,请申报人员在“南京公共学习培训网(www.njgwy.gov.cn)”上递交申请,成功后可到市、区两级人社部门领取《继续教育网上验证单》并按规定装订到申报材料中。
6、收费及发票领取
(1)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2]62号、苏财综[2002]62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资格初定收费标准为:初级80元/人,中级200元/人。专业技术资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300元/人,高级500元/人。
(2)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职称初定申报人员可在书面材料送审完成后直接到窗口索取,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在2015年10月底(省、市职称办审核通过并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凭本人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8号窗口或河西人才市场领取。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O一五年五月
附: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不装订)。
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介表》一份(破格晋升人员还需填写《破格晋升人员情况表》,不装订)。
三、第一分册(需装订)
顺序如下:
1、目录。
2、任期考核表(破格晋升时还需提供年度考核表)。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及相对应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有效学时的《继续教育网上验证单》。
5、《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及现职称的原申报评审表一份(原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一份。
8、所在单位(须含现申报单位)为其累积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清单。
四、第二分册(需装订)
顺序如下:
1、规定提交本专业方面的论文、论著、译著、技术报告、工作总结等,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还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2、各种奖励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职称申报材料袋请使用质地完好带绳双口结牛皮纸软质档案袋,请勿使用方体硬盒材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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