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核验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 8:22:44 浏览次数:2557 [关闭此页 打印此页]
苏建建管〔2014〕615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
根据《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苏建法〔2002〕264号)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苏建建管〔2011〕17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核验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换证对象
在我省建筑市场内从事建筑活动的本省建筑业企业(含中央在苏企业)和省外建筑业企业,均须核验换证。
二、核验换证工作安排
本省建筑业企业《手册》核验换证工作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安排实施;省外建筑业企业《手册》核验换证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实施,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核验换证工作要求
(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换证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结合各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工作,切实做好《手册》核验换证工作。
(二)核验换证工作中要结合考核企业的市场和现场行为、质量安全行为以及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对于未通过201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核查和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本省建筑业企业,一律不得发放《手册》;对于未取得省住房城乡厅颁发的年度《手册》的省外建筑业企业,一律不得办理进入当地建筑市场的手续。
(三)核验合格后换发新证。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所需数量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领取。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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